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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     时间:2023-06-15

 

 一、起草背景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山东碳排放总量约占全国的10%,减碳降碳任务重、责任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也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碳金融”。国内相关机构对“双碳”战略的融资需求进行了测算,总量在百万亿以上,这其中政府投资只能覆盖很小的部分,其他主要依靠市场解决,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大量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推动碳金融发展是构建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双碳”战略中占有前瞻性和引导性作用,对支撑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起草过程


为充分发挥碳金融的基础、引领、先导性作用,打通我省碳金融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省委财经办和省发改委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邀请专家学者、部门单位、基层企业进行座谈交流,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深入分析我省碳金融发展现状和差距不足,提出可落地可实施的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省发改委牵头研究起草了《行动方案》。《行动方案》重点征求了21家金融机构和省内重点企业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与14个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会签,按规定履行了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分三个部分,26条任务措施。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到2023年底、2025年底的主要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包括开展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碳金融试点示范、碳交易推进、碳金融支撑、社会资本投入等五大补短板行动,从银行等金融机构侧入手,着力推动破解“投什么”“怎么投”“谁来投”等绿色低碳领域投融资问题。


聚焦“投什么”,完善方向标准。在当前绿色金融框架下,更侧重对符合绿色金融目录标准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钢铁、有色、化工等高碳产业的大部分转型活动被排除在绿色金融之外。我省经济转型活动不仅局限于绿色低碳领域,也包括传统能源和高碳资产的低碳转型,同时高碳产业在转型过程中面临巨大转型压力,可能产生不良资产,进而形成融资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普遍存在不愿贷、不敢贷的顾虑。2022年,G20峰会通过我国提交的《G20转型金融框架》,国际社会首次就发展转型金融形成共识。我省具有发展转型金融的基础和优势,因此《行动方案》提出制定转型金融支持目录,进一步明确金融支持的领域和范围,引导金融资源支持高碳行业企业向低碳转型和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并依托“两高”行业监管平台,建立重点企业工业碳账户,为金融机构针对性开发碳金融产品及防范气候融资风险提供支撑。


聚焦“怎么投”,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模式、金融产品与绿色低碳发展的适配性。包括开展碳金融产品创新、推动金融机构设立碳金融事业部,将碳金融纳入地方法人银行发展战略框架,为企业开展碳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先行先试在金融机构、各市县、重点龙头企业布局一批碳金融、碳关税应对试点等。


聚焦“谁来投”,推动财政金融协同发力。针对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所需资金巨大、目前社会资本投入较少的现状,《行动方案》提出构建规模化体系化的绿色低碳基金群,引导各类资本支持碳金融发展。另外,实现“双碳”目标根本要靠技术创新,将以头部创投机构、科研院所、孵化器等为主组建绿色技术投资联盟,引导创业投资、保险基金等长期资本开展对绿色低碳技术和项目的股权投资。同时,《行动方案》明确了七条支持政策,包括将碳金融实施情况纳入对金融机构的考核、设立山东省碳减排政策工具、将碳保险产品纳入以奖代补政策范围等。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组织协调、强化政策激励、强化监测评估、强化宣传引导。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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