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淄博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范延明同志当选为淄博市银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
淄博银监分局张宏同志当选为淄博市银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专职副会长;建设银行淄博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白彤文同志,光大银行淄博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单锋同志,招商银行淄博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黄建坤同志,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刘荣君同志,渤海银行淄博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韩纪宏同志,当选为淄博市银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
交通银行淄博分行、 浦发银行淄博分行、青岛银行淄博分行3家会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当选为淄博市银行业协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牛建新同志为第三届理事会秘书长;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平安银行淄博分行入会的议案。
第二届理事会会长马志军同志作了《淄博市银行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二届理事会紧紧围绕淄博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充分发挥秘书处和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激发内生动力;规范了竞争秩序、优化了行业发展环境;凝聚行业合力,传导监管政策,搭建债权人委员会平台,引导各债权银行精准发力、推进困难企业分类帮扶、落实大额联合授信管理,为实现各机构风险防控提供有力支撑;积极开拓银行业维权路径,引入专业法律服务,建立了金融仲裁中心,为会员单位处置不良资产提供快速高效低成本的支持;成立淄博市银行业消费纠纷处理中心,妥善调解处置银行业消费纠纷,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组织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增强了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开展“千百佳”为载体的文明规范服务评选活动,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提升了辖区银行业金融服务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协会网站、淄博晚报联合办报的作用,宣传辖区银行业践行普惠金融、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服务实体经济新做法、新成效,提升辖区银行业的公众形象、扩大会员交流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
新当选的三届理事会会长范延明同志代表三届理事会作了表态发言。新一届协会班子将进一步延续协会正确的办会方向和良好工作传统,贯彻落实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充当好行业决策建议者,政策信息传导者、行业权益维护者、市场关系协调者等角色,配合监管部门进一步协调会员单位的共同利益,推动会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好监管部门的各项政策要求,优化服务,强化风控,推动创新,深化转型,深入做好债委会工作,严格落实联合授信管理制度,大力推动风险防控化解,努力把淄博市银行业协会办成政府重视、会员满意、社会有影响、主管部门放心的优秀行业组织,使全体会员单位能够通过协会这个平台得到更好发展。
淄博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保君同志充分肯定了淄博银行业协会在履行维权、自律、服务、辅助监管方面发挥的积极不可替代的作用,并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引领辖区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一是要发挥好监管部门助手作用。二是协会要主动发挥协调服务作用。 三是协会要发挥好引领作用,推动“鲁银通”APP落地实施。
二、发挥平台作用,维护辖区银行业合法权益。一是强化维权职能,切实维护银行权益;二是要发挥律师专家、金融仲裁中心作用,以精选案例为载体,以点带面,实现辖区银行业仲裁维权的新突破。三是要建立与法院、公安等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做好银行业债权执行积案清理工作,确保维权工作取得实质进展。
三、发挥榜样力量,培育良好的行业文化。一是协会要加强与金融消费者和会员单位的互动,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建议,了解会员和社会各界需求,公平、公正处理行业事务,及时向监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诉求。二是加强行业自律,对会员单位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保护合法经营,教育、督促会员遵守行规行约;三是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千百佳”服务示范网点和服务明星等评选活动;四是做好行业的代言人和协调人,主动与媒体沟通互动,协调开展银行业各项专题新闻宣传活动和舆情监测应对引导工作,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
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创建一流的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党建是关键。协会一班人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加强党建和廉政建设,增强凝聚力战斗力。要严格执行协会章程,充分发挥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内设工作委员会的作用。要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协会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断加强秘书处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紧紧跟上银行业发展需要。
淄博银监分局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协会的指导和监督,把握工作方向,帮助协会解决实际问题,支持协会有效开展工作,促进协会不断提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