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客户陈某某到该行柜台开通手机银行,经办柜员通过查询发现手机银行已开通,且限额和交易笔数与其身份不符,客户账户情况可疑。再次查询发现,客户本人对手机银行限额和账户近期交易情况不知情,经办员怀疑该客户出租银行卡,遂报告营运经理。营运经理通过询问得知,客户称是某大学学生,对手机银行限额不知情,且无法说清资金入账的付款人姓名,承认出租银行卡。根据了解到的情况,营运经理告知客户出租、出借、出售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客户坦承是租赁账户,开卡时提供了虚假信息欺骗了银行工作人员。
按照人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断卡”行动信息处置要求,该行及时通过电话联系当地公安部门工作人员,在其的教育下,客户陈某某主动到公安部门投案。该银行卡已限制非柜面交易。
自“断卡”行动以来,该行开卡时认真审核客户账户用途,审慎开通电子渠道和设置电子渠道限额。单独开通电子渠道或提高电子渠道交易限额业务更是严格审慎处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该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发现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公安局,全力配合处置。通过认真履行职责,有力打击了银行卡犯罪,有效地加强了账户风险管理。(夏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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