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生产及供应是指利用煤炭、油、燃气等能源,通过锅炉等装置生产蒸汽和热水,或外购蒸汽、热水进行供应销售、供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的活动。
我国城市供暖形式主要采取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及其它,供暖所用能源包括煤炭、燃油、天然气、电能、核能、太阳能、地热等,其中,集中供热所用能源仍以煤炭为主,煤炭价格的波动对企业的成本有显著影响、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供热企业的盈利能力。工业用热和居民用热是热力需求的两大方向,由于热价原则上仍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供热行业“市场煤、计划热”的特点决定了供热价格仍只能被动地承受上游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政府补贴是主要的补偿机制。由于属于半公益性行业,企业即使没有盈利、甚至亏损也要完成企业所在区域的供暖任务,总体来看,供热行业存在热费定价弹性低、行业整体保本微利、投资运营受政府管制及上游原料价格波动影响明显等特性。
金融机构应该主要选择合作所在区域供热负荷需求明确、增长(改造)空间较大、政策支持力度大的供热企业;供热企业或其控股股东拥有供热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供热用户具有一定规模。对于采用余热、地源热、水源热、热电冷三联产等作为热源的供热项目,供热企业或其控股股东应具备相应热源的投资、建设、运营能力与经验。供热项目受各地区燃料价格、供热面积、用户分布、季节性因素等影响,对于价格与成本倒挂、单位产能投资高于区域平均水平的项目,应深入分析偏离原因,并了解相应财政补贴事项。(青岛银行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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